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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中德人权研讨会在承德市举行

2012-09-20
 

  

       承德日报讯(记者成玉) 第十届中德人权研讨会9月17日至18日在河北省承德市举行。与会的中德专家以“联合国人权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及对外交政策的影响”为主题,积极探讨,各抒己见,在共促中德人权事业发展和推动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许多问题上形成了广泛共识。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黄孟复,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崔玉英,德国社民党主席团人权发言人赫塔·多伊布勒·格梅林,艾伯特基金会驻中国代表师文杰等出席开幕式并致辞。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外交部原副部长吉佩定主持开幕式并在闭幕式上作了总结发言。河北省政协副主席武四海,省外宣局副局长夏文义,承德市委副书记、市长赵风楼,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赵险峰,副市长贾玉英出席研讨会。

    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黄孟复在致辞中指出,和平、发展、人权是联合国宪章的三大宗旨,坚持和平发展是中国政府的坚定主张,这一主张是中国外交政策的基石,顺应了当今世界人权进步潮流,丰富了人权保障的价值内涵,也为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遵循和平发展的理念,中国找到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对外人权政策体系,公民的政治权利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协调发展,人权保障的法制化水平空前提高。他对中德人权研讨会举办13年来取得丰硕成果并成为国际对话交流机制的成功典范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中德两国都是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国家,只要双方继续本着求同存异、共谋双赢的精神,把握战略性、全局性、建设性的方向,取长补短、互学互鉴,增进互信、深化合作,就一定能为促进两国在人权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两国乃至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发挥更大、更积极的作用。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副主任崔玉英在致辞中指出,中国政府把尊重和保障人权作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把维护和保障公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着力解决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教育等关系人民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以宪法为核心的保障人权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得到切实实施,中国的人权事业保持着良好的发展势头。她介绍了中国制定并实施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有关情况,指出新一期计划在推动和保障中国人权方面有更鲜明的理念、更高的目标和更扎实的举措。她相信,中国在人权领域既开放包容、博采众长,又尊重历史、立足国情,必将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特色鲜明的人权发展道路,以推动中国人权事业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就。

    德国社民党人权发言人格梅林女士在发言中对近年来中国人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表示赞许。她强调,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是德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德中两国作为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国家,在国际人权领域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吉佩定在总结会议成果时指出,本届研讨会紧扣中德关系发展大局,顺应世界发展大势,展现人权研究的最新成果,诠释人权对话的独特魅力,向国际社会展示了一种符合时代特征和创新要求的人权对话国际交流范例。

    参加本届研讨会的有来自中国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等部门和高校从事国际法及人权问题研究的专家;德国方面则派出了由多名议员和驻国际人权组织代表组成的代表团,近30位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在为期一天半的研讨会上,代表们就联合国人权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对国际人权事业及中德两国外交政策的影响、中德两国2009年以来法制进步对人权的保障、中德两国参加第二轮审议机制的准备情况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结合各自的具体国情做了实质性的分析和总结。

    中德人权研讨会是两国政府“法律交流与合作”的长期项目,由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中国国际交流协会、德国艾伯特基金会共同主办。研讨会自1999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了9届,围绕“人权发展与法制建设”、“人权发展与青少年权益”、“人权和公民社会”、“宪法、法律与人权保障”、“人权与司法”等主题进行了坦诚、开放而富有建设性的研讨。

    承德的秀丽风光、宜人秋色和悠久历史给与会的中外代表留下了美好印象。德国专家学者在赞扬承德的优美自然风光和独特历史文化的同时,也对承德近年来的生态建设和文物保护成果给予了积极评价,认为这也是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生动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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